报名及填报志愿
(一)考试报名时间:4月18—22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(1)应届在校生于初中毕业学校随高中段招生进行;(2)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,自愿报考初中后高师、高职的,须回原初中学校或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;(3)回原籍的考生凭户籍证明、学籍证明(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(市)教育局学籍管理章)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区(市)招生办报名。
(三)报名方式:实行网上平台报名。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填写“枣庄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”,交报名点(学校)审核,管理员登录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,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报名材料,完成报名程序。
关于“枣庄市2016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”填写:
1.第一志愿报“高职”类的考生,请直接填写“高职”(第二志愿不可兼报普通高中);此表由初中学校汇总,统一交所在辖区的区(市)招生办(枣庄市十五中交市中区招生办,枣庄实验学校交薛城区招生办)备案。
2.第一志愿填报“普通高中”的考生,第二志愿可填报“高职”。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,可参加高职征集志愿(补录)填报。
3.“体育选考项目”,按表中要求选填。
(四)填报志愿:应届初中毕业生于7月15日在“枣庄教育网”(
www.zzjyw.cn)上填报志愿,完善信息。征集志愿(补录)报名时间,请及时关注枣庄教育网。
(五)信息标准:统一执行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信息标准。
(六)志愿设置:高等师范教育设两个提前批志愿和一个是否调剂志愿;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设两个顺序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。普通中专设两个顺序志愿,不设调剂志愿。